中央企業法治工作第十二協作組(上海地區)第二次互動交流活動順利舉行
文章來源(yuan):政策法規局 發布時間(jian):2019-09-25
8月21日上午,中央(yang)企業法(fa)治工作(zuo)第十(shi)二(er)協(xie)作(zuo)組(上海地區)第二(er)次互動(dong)交流(liu)活動(dong)順(shun)利舉行。本次會議由中國(guo)遠(yuan)洋海運集團(tuan)牽頭組織,寶武集團(tuan)、東航集團(tuan)、中國(guo)商飛、諾基亞(ya)上海貝(bei)爾(er)等5家中央(yang)企業的(de)總法(fa)律(lv)顧問、法(fa)律(lv)機構負(fu)責(ze)人參(can)加(jia)會議。國(guo)務(wu)院國(guo)資委政(zheng)策法(fa)規局肖福泉巡視員(yuan)出席(xi)活動(dong)并講話。

活動中,各單位圍繞中央企業實施國際化戰略過程中境外法律環境、法律風險防范、合規管理等問題進行了充分交流及熱烈討論。
肖福泉同志強調,境外法律案件具有影響大、涉案金額大以及處理投入精力大三個特點,應予充分重視;企業法律合規風險管控是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是中央企業走出去、邁上世界舞臺的根本保障,應高度關注境外法律合規風險的成因,加強防控體系建設,將企業法治工作落到實處。
【責任編輯(ji):康佳楠(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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