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同意產權局團支部換屆選舉的批復
文章來(lai)源:直屬機關團委 發布(bu)時間:2014-05-28
直團字[2013]13號
共(gong)青團產權局(ju)支部(bu)委員會:
你(ni)單位(wei)上報的《關于產權(quan)局團支部換(huan)屆選舉(ju)的請示(shi)》收(shou)悉,經研究(jiu),同意你(ni)單位(wei)的選舉(ju)結果。
同意共青團產權(quan)局支部委員會(hui)由(you)于旭光、張奎、胡(hu)坡等3名同志(zhi)組(zu)成。
同意于旭光同志任團支(zhi)部(bu)書(shu)記,張(zhang)奎同志任組織委員(yuan),胡坡(po)同志任宣傳(chuan)委員(yuan)。
特此(ci)批復。
直屬機關團委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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