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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化轉型知識方法系列之六:新型能力的六大視角

    發布時(shi)間:2021-12-23

數字化轉型過程就是一個系統性創新的過程,應對轉型和創新引發的高度不確定性,相關方最迫切需要提升的是應對挑戰、搶抓機遇的新型能力。數字經濟時代的新型能力就是數字化生存和發展能力,就是為適應快速變化的環境,深化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立、提升、整合、重構組織的內外部能力,賦能業務加速創新轉型,構建競爭合作新優勢,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形成新動能,不斷創造新價值,實現新發展的能力。

新型(xing)能力(li)(li)(li)(li)(li)建設應按照(zhao)價(jia)(jia)值(zhi)體(ti)系優化(hua)、創新和重構的(de)(de)(de)要(yao)求,貫穿數字(zi)化(hua)轉(zhuan)型(xing)全過程,全方位牽引數字(zi)化(hua)轉(zhuan)型(xing)的(de)(de)(de)相關(guan)活動(dong)。新型(xing)能力(li)(li)(li)(li)(li)視角包括(kuo)與價(jia)(jia)值(zhi)創造(zao)的(de)(de)(de)載體(ti)有關(guan)的(de)(de)(de)能力(li)(li)(li)(li)(li)、與價(jia)(jia)值(zhi)創造(zao)的(de)(de)(de)過程有關(guan)的(de)(de)(de)能力(li)(li)(li)(li)(li)、與價(jia)(jia)值(zhi)創造(zao)的(de)(de)(de)對象有關(guan)的(de)(de)(de)能力(li)(li)(li)(li)(li)、與價(jia)(jia)值(zhi)創造(zao)的(de)(de)(de)合(he)作伙伴有關(guan)的(de)(de)(de)能力(li)(li)(li)(li)(li)、與價(jia)(jia)值(zhi)創造(zao)的(de)(de)(de)主體(ti)有關(guan)的(de)(de)(de)能力(li)(li)(li)(li)(li)、與價(jia)(jia)值(zhi)創造(zao)的(de)(de)(de)驅動(dong)要(yao)素有關(guan)的(de)(de)(de)能力(li)(li)(li)(li)(li)等(deng)六個子視角,如圖所示(shi)。

一(yi)、 與價(jia)值創造的載體有關的能力

組織應(ying)打(da)造(zao)與價(jia)值創(chuang)(chuang)造(zao)的載體有關(guan)的能(neng)力,主(zhu)要包括(kuo)產(chan)品(pin)創(chuang)(chuang)新能(neng)力等(deng),加強(qiang)產(chan)品(pin)創(chuang)(chuang)新、產(chan)品(pin)研發過(guo)程創(chuang)(chuang)新,以不斷提(ti)高產(chan)品(pin)附(fu)加價(jia)值,縮(suo)短價(jia)值變現周期。

 

【本部分節選自T/AIITRE 10001—2020《數字化轉型 參考架構》標準原文“5.3.2與價值創造的載體有關的能力”部分】

產品創新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產品數字化創新能力,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加強產品創新,開發支持與用戶交互的智能產品,提升支持服務體驗升級的產品創新等能力;

b) 數字化研發設計能力,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強化產品研發過程創新,開展面向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數字化設計與仿真優化等,提升并行、協同、自優化研發設計等能力。

注:產品通常是指組織或個人提供給社會,能夠被其他組織或個人接受或使用,能夠滿足其他組織或個人某種需求的任何東西,包括有形的物品、無形的服務、信息、組織、觀念或它們的組合。

二、與價值創(chuang)造(zao)的過(guo)程有(you)關的能力(li)

組織(zhi)應(ying)打(da)造與價值創(chuang)造的過程(cheng)有關的能力,主要(yao)包括(kuo)生產(chan)(chan)與運營(ying)管控(kong)能力等,縱向(xiang)貫通(tong)生產(chan)(chan)管理與現場作業活動,橫向(xiang)打(da)通(tong)供應(ying)鏈(lian)(lian)/產(chan)(chan)業鏈(lian)(lian)各環節生產(chan)(chan)經(jing)營(ying)活動,不斷(duan)提(ti)升信(xin)息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實現全價值鏈(lian)(lian)、全要(yao)素的動態配置(zhi)和全局優(you)化,提(ti)高(gao)全要(yao)素生產(chan)(chan)率。

 

【本部分節選自T/AIITRE 10001—2020《數字化轉型 參考架構》標準原文“5.3.3與價值創造的過程有關的能力”部分】

生產與運營管控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智能生產與現場作業管控能力,即實現生產全過程、作業現場全場景集成互聯和精準管控,提升全面感知、實時分析、動態調整和自適應優化等能力;

b) 數字化運營管理能力,即實現運營管理各項活動數據貫通和集成運作,提升數據驅動的一體化柔性運營管理和智能輔助決策等能力;

c) 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即實現覆蓋生產全過程、作業全場景、運營管理各項活動的信息安全動態監測和分級分類管理等,提升信息安全防護和主動防御等能力。

三、與價值創造的(de)對象(xiang)有關的(de)能力

組(zu)織應打造與價值創造的對象有關(guan)的能(neng)力,主(zhu)要包括用(yong)戶服(fu)務(wu)能(neng)力等,加強售前(qian)需(xu)求(qiu)定(ding)義、售中快速(su)響應和售后延伸服(fu)務(wu)等全鏈條用(yong)戶服(fu)務(wu),最大化為用(yong)戶創造價值,提高用(yong)戶滿意度(du)和忠誠度(du)。

 

【本部分節選自T/AIITRE 10001—2020《數字化轉型 參考架構》標準原文“5.3.4與價值創造的對象有關的能力”部分】

用戶服務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需求定義能力,即動態分析用戶行為,基于用戶畫像開展個性化、場景化的用戶需求分析、優化與定位等能力;

b) 快速響應能力,即以用戶為中心構建端到端的響應網絡,提升快速、動態、精準響應和滿足用戶需求等能力;

c) 創新服務能力,即基于售前、售中、售后等的數據共享和業務集成,創新服務場景,提升延伸服務、跨界服務、超預期增值服務等能力。

四、與價值創(chuang)造的合作伙伴有(you)關的能力

組織(zhi)應(ying)打造與(yu)價值創造的(de)合作伙(huo)伴有關(guan)的(de)能(neng)力,主(zhu)要包括(kuo)生態合作能(neng)力等(deng)(deng),加強與(yu)供(gong)應(ying)鏈上下(xia)游(you)、用(yong)戶、技術(shu)和服(fu)務(wu)提(ti)供(gong)商等(deng)(deng)合作伙(huo)伴之(zhi)間的(de)資源、能(neng)力和業務(wu)合作,構建優勢互(hu)補、合作共(gong)贏的(de)協作網絡,形成良性迭(die)代(dai)、可(ke)持續發(fa)展的(de)合作生態。

 

【本部分節選自T/AIITRE 10001—2020《數字化轉型 參考架構》標準原文“5.3.5與價值創造的合作伙伴有關的能力”部分】

生態合作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供應鏈協同能力,即與供應鏈上下游合作伙伴實現在線數據、能力和業務協同,提升整個供應鏈精準協作和動態調整優化等能力;

b) 生態共建能力,即與生態合作伙伴實現在線數據、能力和業務認知協同,提升整個生態圈資源和能力的按需共享、在線智能交易和自學習優化等能力。

五、與(yu)價值創造的主體有關的能力

組織(zhi)應(ying)打造(zao)(zao)與(yu)價值(zhi)(zhi)創造(zao)(zao)的(de)(de)主體有關的(de)(de)能力,主要包括員(yuan)工(gong)賦(fu)能能力等,充分認識到員(yuan)工(gong)已從“經濟人”、“社會人”向(xiang)“知識人”、“合(he)伙人”轉變,不斷加(jia)強價值(zhi)(zhi)導向(xiang)的(de)(de)人才培養與(yu)開(kai)發(fa),賦(fu)予員(yuan)工(gong)價值(zhi)(zhi)創造(zao)(zao)的(de)(de)技能和知識,最大程度激發(fa)員(yuan)工(gong)價值(zhi)(zhi)創造(zao)(zao)的(de)(de)主動性和潛能。

 

【本部分節選自T/AIITRE 10001—2020《數字化轉型 參考架構》標準原文“5.3.6與價值創造的主體有關的能力”部分】

員工賦能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人才開發能力,即以價值創造結果為導向開展人才精準培養、使用和考核,提升人才價值全面可量化、可優化等能力;

b) 知識賦能能力,即為員工提供平臺化知識、技能共享和個性化知識、技能服務,幫助員工快速提升勝任力,培養員工差異化技能,提升員工創新創業等能力。

六(liu)、與價值創造的驅(qu)動要素有關的能力

組織應打造與價值創(chuang)造的(de)驅動(dong)要素有關的(de)能力(li),主要包括數據(ju)開發能力(li)等,將數據(ju)作(zuo)為關鍵資(zi)源(yuan)、核心資(zi)產(chan)進行有效管理,充(chong)分發揮數據(ju)作(zuo)為創(chuang)新驅動(dong)核心要素的(de)潛能,深入挖掘數據(ju)作(zuo)用,開辟價值增長(chang)新空間(jian)。

 

【本部分節選自T/AIITRE 10001—2020《數字化轉型 參考架構》標準原文“5.3.7與價值創造的驅動要素有關的能力”部分】

數據開發細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

a) 數據管理能力,即開展跨部門、跨組織(企業)、跨產業數據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數據分析、集成管理、協同利用和價值挖掘等能力;

b) 數字業務培育能力,即基于數據資產化運營,提供數字資源、數字知識和數字能力服務,提升培育發展數字新業務等能力。

本部分內容(rong)主要來源于團體標(biao)準 T/AIITRE 10001-2020《數(shu)字化轉型 參考架構(gou)》

【責任編輯:李沐霖(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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