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bu)時間(jian):2013-05-18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國資發規劃〔2012〕74號
關于調整中國鹽(yan)業總公司(si)主業的通知(zhi)
中國鹽業總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結合企業發展情況,我委對中國鹽業總公司的主業調整進行了審核確認,現予以公布。
請你(ni)公司根據調整后(hou)的主(zhu)業(ye),進(jin)一步加強戰略規劃管理,優化資(zi)源配(pei)置(zhi),突出主(zhu)業(ye),提高企業(ye)核心競爭力,并嚴格(ge)控制非(fei)主(zhu)業(ye)投資(zi)。
附(fu)件:中國鹽業(ye)總公司主業(ye)調整(zheng)表(biao)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er)O一二(er)年五月(yue)十四日
附件
中國鹽業總公司主業調整表
| 企業名稱 | 原主業內容(rong) | 調整(zheng)后主業內容 |
| 中國鹽業總公司 | 采、制鹽及相關產品制造 | 采、制鹽及相關鹽化工生產 |
| 食鹽專營及相關產品貿易 | 食鹽專營及相關產品貿易 | |
| 鹽業勘查及相關產(chan)品技術(shu) 開發(fa)和服務(wu) | 鹽業(ye)勘查(cha)、工程設計、相 關(guan)產品技術開(kai)發和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