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da)、中(zhong)、小、微型國有科技型企(qi)業是否均可(ke)實(shi)施股權激勵?
發布時間:2018-11-15 08: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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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騰飛 | ||
| 標題: | 大、中、小、微型國有科技型企業是否均可實施股權激勵? | ||
| 內容: | 大、中、小、微型國有科技型企業是否均可實施股權激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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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18-11-15 08:57:17 |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股權激勵包括股權出售、股權獎勵和股權期權三種方式,大、中型國有科技型企業可以采取股權出售、股權獎勵的激勵方式,不得采取股權期權的激勵方式。企業的類型劃分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11〕7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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