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wu)院國資(zi)委授權放(fang)權清單(2019年(nian)版(ban))》與出資(zi)人權力責任清單是什么關系?
發布時間:2020-06-13 08: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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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 | 《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與出資人權力責任清單是什么關系? | ||
| 內容: | 《國務院國資委授權放權清單(2019年版)》與出資人權力責任清單是什么關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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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20-06-13 08:56:28 |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清單》中的事項統稱為授權放權事項,其中,授權事項是將《權責清單》中的出資人權利授予企業董事會或企業集團行使,事項前加上“授權”的表述。這些權利仍屬于出資人的權利,出資人對其可授可收、動態調整。放權事項是將應由企業依法自主決策的事項、延伸到子企業的事項,下放或歸位于企業,事項前加上“支持”的表述或直接對事項進行闡述。放權事項是出資人下放或取消的權利,不列入《權責清單》。為使文件之間更好地銜接,《權責清單》將做出相應調整。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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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