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guo)有企業董(dong)事長(chang)和黨委書記(ji)必須是同(tong)一個人(ren)么(me)?
發布時間:2019-01-22 08: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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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侯一陽 | ||
| 標題: | 國有企業董事長和黨委書記必須是同一個人么? | ||
| 內容: | 您好,國有企業董事長和黨委書記必須是同一個人么?有無相關文件? | ||
回(hui)復詳情
| 答復部門: | 國資委 | 答復時間: | 2019-01-22 08:15:10 |
| 回復: | 您好: 您在我們網站上提交的問題已收悉,現針對您所提供的信息簡要回復如下: 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是多年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實踐,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全面推行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由一人擔任。相關文件對此有明確規定,比如《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提出,“黨組織書記、董事長一般由一人擔任”;《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36號)提出,“黨組(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般由一人擔任”。 上述回復僅供參考。歡迎您再次提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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