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lai)源:干部教育(yu)培訓中(zhong)心 發布時間:2015-10-08
各(ge)中央企業,各(ge)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xin)疆生產建設兵(bing)團國資委,各(ge)有關(guan)單位:
為貫(guan)徹落(luo)實(shi)2014年財政部(bu)頒布(bu)的新(xin)企(qi)業(ye)會計(ji)(ji)準則,規范國(guo)有企(qi)業(ye)財務管理(li)行為,提高(gao)國(guo)有企(qi)業(ye)財務報表質量和(he)增強(qiang)會計(ji)(ji)信息透明度,國(guo)務院國(guo)資委干部(bu)教育培訓中心與上(shang)海國(guo)家會計(ji)(ji)學院聯合舉(ju)辦2014年第四期新(xin)企(qi)業(ye)會計(ji)(ji)準則專題培訓班。現(xian)將有關事(shi)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背景
2014年(nian),財政部(bu)結合(he)十八(ba)屆三中全(quan)會精(jing)神和(he)中央(yang)關于(yu)全(quan)面深化改(gai)革(ge)(ge)部(bu)署,陸續(xu)修訂或新發布(bu)了(le)七個具體會計準(zhun)(zhun)(zhun)則(ze),此(ci)舉保(bao)持了(le)我國企業會計準(zhun)(zhun)(zhun)則(ze)與國際財務報(bao)告準(zhun)(zhun)(zhun)則(ze)的持續(xu)趨同,這是我國2006年(nian)以來最大(da)一(yi)次(ci)企業會計準(zhun)(zhun)(zhun)則(ze)改(gai)革(ge)(ge),新準(zhun)(zhun)(zhun)則(ze)于(yu)2014年(nian)7月1日起(qi)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zhun)(zhun)(zhun)則(ze)的企業范圍內施行。
二、培訓對象
(一)中央企(qi)業(ye)及(ji)其(qi)所屬企(qi)業(ye)總會(hui)計(ji)師(shi)、財務(wu)部門負責人及(ji)其(qi)他高級財務(wu)管理人員。
(二)地方國有企業總會計(ji)師、財(cai)務(wu)部門負責(ze)人及其(qi)他高級財(cai)務(wu)管理人員。
三、培訓課(ke)程與師資
(一(yi))培訓課(ke)程:
1.財(cai)稅體制改革政策解讀
2.新發布或修訂的七個具體會計準則講解
3.企業會計準則在執行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培訓師資:財政部有關領導,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高校專家教授等。
四、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10月29日報到(24小時報到)。
(二)培訓地點: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每人3800元。食宿統一安排,住宿費每天190元,餐費每天105元,費用自理。付費方式為現金或刷卡。
六、培訓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請各中央企業接到通知后,根據需求統一組織本集團及所屬企業相關人員報名參加。各地方國資委可將本通知轉發給所監管企業,根據需求統一組織相關人員報名參加。
(二)計劃招生150人,以報名先后為序,額滿為止。報名3人以上的單位,請提前與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聯系。
(三)報名流程:
第一步,請各集團(地方國資委)將報名表(見附件1)加蓋公章后于10月24日前傳真至010-64471691。
第二步,請登陸,點擊本培訓通知,在通知最下端點擊“現在報名”,按提示進行學員網上注冊報名。
(四)名單經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匯總審定,無特殊情況不能更改,不再另行確認。參加培訓人員請提前安排好工作,報名后如有人員變化,請提前電話告知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七、其他事項
(一)報到地點為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注冊中心(路線圖見附件2),前臺電話:021-69768000轉139。
(二)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聯系人:田好、尹常彬。電話:010-64471671、64471659。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聯系人:趙婷、姚凡。電話:021—69768080,69768716。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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