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lai)源:干部教(jiao)育(yu)培訓中心 發布時間:2015-10-08
各中央企業,各省(sheng)、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dan)列市和新(xin)疆生產建設兵(bing)團國資委(wei),各有關單(dan)位:
為(wei)貫徹落實2014年財(cai)政部頒布的(de)新企(qi)業(ye)會計準則(ze),規范(fan)國(guo)(guo)有企(qi)業(ye)財(cai)務管理行(xing)為(wei),提高國(guo)(guo)有企(qi)業(ye)財(cai)務報表(biao)質量和(he)增強(qiang)會計信(xin)息透明度,國(guo)(guo)務院國(guo)(guo)資委干部教育培訓(xun)中心與(yu)上海國(guo)(guo)家(jia)會計學院聯(lian)合舉辦2014年第(di)四(si)期(qi)新企(qi)業(ye)會計準則(ze)專(zhuan)題培訓(xun)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背景
2014年,財政部結合十八屆三中全(quan)(quan)會(hui)精神和中央關于全(quan)(quan)面(mian)深(shen)化改革部署,陸續(xu)修訂或新發(fa)布了(le)(le)七(qi)個(ge)具體(ti)會(hui)計(ji)準(zhun)則,此舉保持了(le)(le)我國企業(ye)會(hui)計(ji)準(zhun)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zhun)則的持續(xu)趨同,這(zhe)是我國2006年以(yi)來最大一(yi)次企業(ye)會(hui)計(ji)準(zhun)則改革,新準(zhun)則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執(zhi)行(xing)企業(ye)會(hui)計(ji)準(zhun)則的企業(ye)范圍內施行(xing)。
二、培訓對象
(一(yi))中央企業(ye)(ye)及(ji)其(qi)所屬(shu)企業(ye)(ye)總會計師、財(cai)務部(bu)門(men)負責人(ren)及(ji)其(qi)他(ta)高級(ji)財(cai)務管(guan)理人(ren)員(yuan)。
(二)地方國有企業總(zong)會(hui)計師(shi)、財務部門負責人及(ji)其他高級財務管理人員。
三、培(pei)訓課(ke)程與師(shi)資(zi)
(一)培訓課程:
1.財稅體(ti)制改革政策(ce)解讀(du)
2.新發布或修訂的七個具體會計準則講解
3.企業會計準則在執行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培訓師資:財政部有關領導,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高校專家教授等。
四、培訓時間和地點
(一)培訓時間: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10月29日報到(24小時報到)。
(二)培訓地點: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每人3800元。食宿統一安排,住宿費每天190元,餐費每天105元,費用自理。付費方式為現金或刷卡。
六、培訓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請各中央企業接到通知后,根據需求統一組織本集團及所屬企業相關人員報名參加。各地方國資委可將本通知轉發給所監管企業,根據需求統一組織相關人員報名參加。
(二)計劃招生150人,以報名先后為序,額滿為止。報名3人以上的單位,請提前與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聯系。
(三)報名流程:
第一步,請各集團(地方國資委)將報名表(見附件1)加蓋公章后于10月24日前傳真至010-64471691。
第二步,請登陸,點擊本培訓通知,在通知最下端點擊“現在報名”,按提示進行學員網上注冊報名。
(四)名單經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匯總審定,無特殊情況不能更改,不再另行確認。參加培訓人員請提前安排好工作,報名后如有人員變化,請提前電話告知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七、其他事項
(一)報到地點為上海國家會計學院注冊中心(路線圖見附件2),前臺電話:021-69768000轉139。
(二)國務院國資委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聯系人:田好、尹常彬。電話:010-64471671、64471659。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聯系人:趙婷、姚凡。電話:021—69768080,69768716。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干部教育培訓中心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二〇一四年(nian)九月二十(shi)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