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山(shan)東國資委 發(fa)布時間:2012-08-02
一是實行陽光決策。凡涉及企業發展全局的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全部建立規范流程,由領導班子集體作出決策;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建立由國內外8名專家組成的“智庫”,由專家進行評估和論證;對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完善聽證會制度和公示制度。對“三重一大”各項制度流程,建立了公司級、單位級和業務級三級監督檢查機制,發揮紀委、監察部等部門的監督職能,每月固定開展制度稽查,實現了立法、執法、監督相互制衡。
二是實施陽光交易。工程招標采取讓利系數評標法,評標采取商務、技術分開評標法,最大程度減少人為因素干擾。在招標、評標過程中,紀檢監察機構、審計部門全程參與,對價格、質量、工程結算實施監督,并協助督促招標組織單位建立“不良供應商名錄”,將標準擺到明處,對有違規前科的供應商,全部列入黑名單,保證了招投標的效果和誠信。近三年,紀檢監察機構參與招標監督400余項次,涉及金額11億元,累計降低采購成本3億多元。“十一五”期間,累計投資120億元用于技改項目建設,在濰坊建成了高新產業園、鑄造產業園、濱海產業園和國際化物流園四大產業園,未發生一例違規違紀事件。
三是簽(qian)(qian)訂陽光(guang)協(xie)議。與物資(zi)采購、財務(wu)管理、市場營(ying)銷、技(ji)術改(gai)造等重點部門的200多名(ming)員(yuan)(yuan)工(gong)簽(qian)(qian)訂《廉(lian)(lian)政(zheng)陽光(guang)協(xie)議書》,建(jian)立(li)《廉(lian)(lian)政(zheng)陽光(guang)檔(dang)案》,開展廉(lian)(lian)政(zheng)自述和利益(yi)沖突申(shen)報。注重關口(kou)前移(yi),把廉(lian)(lian)政(zheng)建(jian)設延伸到供方(fang)(fang)外(wai)協(xie)廠,采購員(yuan)(yuan)全部與協(xie)作供方(fang)(fang)簽(qian)(qian)訂廉(lian)(lian)政(zheng)協(xie)議,協(xie)議規(gui)定:外(wai)協(xie)廠一(yi)律不得(de)向濰柴業務(wu)員(yuan)(yuan)請吃、請喝、進行商業賄賂,一(yi)經(jing)發(fa)現堅決取消供方(fang)(fang)資(zi)格(ge),并扣(kou)發(fa)廉(lian)(lian)潔(jie)違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