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lai)源:山東(dong)國資(zi)委 發布時(shi)間:2013-04-06
一是擴大資源總量。煤炭地質儲量在現有基礎上爭取每年提高10%,煤炭產能達到1.5億噸。省外建成鄂爾多斯一個7000萬噸基地,伊犁、呼倫貝爾兩個3000萬噸基地,貴州、陜西兩個2000萬噸基地。伊犁一礦、巴彥高勒、高家堡、慶升、新上海二號、西一礦六個1000萬噸礦井。境外重點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鎖定開發3-5個大型整裝優質煤炭及其它礦產資源項目。
二是優化產業結構。以煤炭轉化、深加工和提高產業鏈價值為方向,以建設循環經濟園區為重點,根據外部區域經濟特點,培育發展電力、油氣、煤化工和裝備制造等產業,省外建設內蒙、新疆、云貴、陜西四個煤電一體化基地,形成伊犁、鄂爾多斯、呼倫貝爾三大綜合能源化工產業基地。
三是完善體制機制。創新外部發展模式,構建“集團母公司—區域性公司—項目實體”的管理機制,建立適應外部區域特點,政策統一、權責明確、運轉協調、管控適度的運作機制。
四是推進技術創新。加強與外部的技術交流合作,建設外部技術研發基地,在軟巖支護、礦井熱害、“三下”采煤、褐煤提質、煤制烯烴、煤制天然氣、防沖擊地壓、瓦斯抽采綜合利用等關鍵技術領域實現突破。
五是培(pei)養引進高(gao)層(ceng)次人(ren)才(cai),鼓勵(li)優秀(xiu)人(ren)才(cai)“走出(chu)去”,形成一批勇于開(kai)拓的經營管理人(ren)才(cai),業(ye)務(wu)優良(liang)的專業(ye)技術人(ren)才(cai)和(he)吃苦耐勞的崗位操作人(ren)才(cai),真(zhen)正使駐外人(ren)員派得出(chu)、留得住(zhu)、干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