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lai)源(yuan):寧夏國資委 發(fa)布(bu)時間:2016-12-30
按照寧夏自治區政府關于清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提升服務質量,增強監管實效,寧夏國資委對2015年11月30日(ri)前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xing)了全面清理,取得了較好成效。
本(ben)次清(qing)理(li)工(gong)作由法(fa)規處牽(qian)頭(tou)組織實施(shi),在(zai)廣泛征求(qiu)規范性文件原起草處(室)、現(xian)執行(xing)處(室)及相關處(室)意見和建議(yi)基礎上,梳理(li)、匯總提出清(qing)理(li)建議(yi)后逐一審核,確(que)保了清(qing)理(li)結果的合法(fa)性和科學性。全面(mian)(mian)清(qing)理(li)后,繼(ji)續(xu)有效24件,占47%,廢止27件,占53%。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寧夏國(guo)資委網(wang)站(zhan)及時將清(qing)理(li)結果面(mian)(mian)向(xiang)社會(hui)進(jin)行(xing)公布。
通過此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進一步理清了履行國資監管職責的政策法規依據,避免了所出臺文件與法律、法規、規章等上位法的沖突,也保證了規范性文件之間的協調、統一,對寧夏國資委依法行權履職、完善國資監(jian)管體制將起到積極的推動(dong)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