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景德鎮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5-12-10
為(wei)進一步弘(hong)揚艱苦(ku)奮斗、勤儉(jian)節(jie)約的優良作(zuo)風(feng),推進節(jie)儉(jian)樸(pu)素型機關建設,將黨的群(qun)眾路(lu)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持續、長(chang)久(jiu)、深入的貫徹落實到各項工作(zuo)之中,景德(de)鎮(zhen)國資(zi)委(wei)結合中央和省委(wei)、市委(wei)文件要求(qiu),制定出(chu)臺了(le)《景德(de)鎮(zhen)國資(zi)委(wei)機關厲(li)行節(jie)約反對浪費實施細則》。
該《細則(ze)》共分(fen)十(shi)三章六十(shi)八條,內(nei)容包(bao)括(kuo)機關財(cai)務經費管理(li)、差旅管理(li)、公(gong)務接待管理(li)、會議活動(dong)管理(li)、公(gong)務活動(dong)及禮品往來管理(li),公(gong)務用車管理(li)、辦(ban)公(gong)用品管理(li)、資(zi)源(yuan)節約(yue)、宣傳教育(yu)、監督檢查(cha)、責任追究等方面,具有涵蓋面廣、標準清晰、要求嚴格、規定具體的特(te)點。
《細(xi)則(ze)》規定(ding),要堅(jian)持(chi)(chi)從嚴從簡,勤儉(jian)辦事業,降低(di)公務(wu)活動成(cheng)本;堅(jian)持(chi)(chi)依法依規依紀,嚴格(ge)按程序辦事,嚴格(ge)控(kong)制經費(fei)支出總額;堅(jian)持(chi)(chi)實(shi)事求(qiu)是,從實(shi)際出發安排公務(wu)活動,取(qu)消不(bu)必要的公務(wu)活動,保證正常(chang)公務(wu)活動;堅(jian)持(chi)(chi)公開(kai)透(tou)明,公務(wu)活動中的資金、資產、資源使用(yong)等情況應予公開(kai),接受(shou)全體干部職工監督。
《細則》還對景德鎮國資委人、車、錢、物、吃、住、行等諸多方面應當執行的標準均作出了明確的要求,目的性、操作性、指向性都比較強,是景德鎮國資委開展反對“四風”活動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取得的成果之一,也是今后景德鎮國資委加強機關建設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