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lai)源:江蘇國資委 發(fa)布時(shi)間:2009-08-15
為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重申并提出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七項要求”,近日無錫市紀委與無錫市國資委聯合下發了《關于貫徹落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自律“七項要求”的實施意見》,對無錫市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貫徹落實廉潔自律“七項要求”具體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一是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市屬國有企業黨委(總支、支部)中心組進行專題學習討論,并在企業全體領導干部中開展一次廉潔從業宣傳教育或警示教育,通過廣泛宣傳爭取群眾參與和支持,加強民主監督。
二是全面開展自查登記工作。市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對照“七項要求”,對有無違反的情況進行自查,并認真進行登記,對自查出的問題堅決予以糾正。
三是建(jian)立健(jian)全長效機(ji)制(zhi)。在自(zi)查自(zi)糾工作中,各企業結合完善內控機(ji)制(zhi)和風險管理(li)等要求,對(dui)“七項(xiang)要求”涉及(ji)的(de)生產經營環節,采取切(qie)實(shi)措施完善制(zhi)度和程(cheng)序,堵塞漏(lou)洞(dong),提高制(zhi)度執行力,促進制(zhi)度執行過程(cheng)的(de)公開(kai)透明,從機(ji)制(zhi)上保證“七項(xiang)要求”的(de)落實(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