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防范財務風險,降低財務費用,提高集團公司對子企業的管控力,日前,湖北省國資委下發了《省國資委關于切實加強資金集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出資企業要充分認識加強資金集中管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要按照資金集中管理的6個基本原則,根據自身實際,結合行業特點和資金運行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本企業的資金集中管理模式。要切實抓好建立資金集中管理工作體系,加強全面預算管理,強化資金集中的監管考核機制,加快資金集中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加強業務培訓等各項基礎工作。《通知》明確,要將資金集中管理做為企業總會計師年度評議和任期評估的重要內容,并對省國資委出資企業實行資金集中管理工作進行了具體安排部署,九大板塊企業以及基礎較好、條件成熟的其它企業,要在2010年前率先實行集權程度較高的資金集中管理方式,爭取用兩年時間,所有出資企業全部實現資金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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