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shan)東(dong)國資委 發布(bu)時間(jian):2012-06-02
一是健全法律知識培訓制度,按需施教。組織負責行政復議、信訪、保密、檔案等工作的人員參加市有關部門舉辦的專門培訓班;組織新錄用公務員和新任的科、處級干部參加市人事局組織的初任培訓班和任職培訓班,使其較系統地學習、掌握相關法律知識。
二是認真抓好專業法律法規培訓集中強化培訓。每年對全體機關干部進行集中培訓,強化法律知識培訓,系統學習國資監管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三是(shi)邀(yao)請專家對機關干部(bu)進(jin)行專題(ti)法(fa)(fa)(fa)制(zhi)講(jiang)座。五年來,先后邀(yao)請國家、省(sheng)、市有關部(bu)門領導和專家學者來我委進(jin)行了16場次的法(fa)(fa)(fa)制(zhi)講(jiang)座,專題(ti)講(jiang)授了《公司法(fa)(fa)(fa)》、《企業(ye)國有資(zi)產法(fa)(fa)(fa)》、《公務員法(fa)(fa)(fa)》、《會計法(fa)(fa)(fa)》、《企業(ye)破產法(fa)(fa)(fa)》、《企業(ye)所得稅(shui)法(fa)(fa)(fa)》、《物權法(fa)(fa)(fa)》、《信訪(fang)條例(li)》等法(fa)(fa)(fa)律法(fa)(fa)(fa)規知識,參訓(xun)人(ren)數達2600余人(ren)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