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shan)東國(guo)資委(wei) 發布時間:2012-08-25
一是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結合2010年調研情況和企業負責人三年任期屆滿的時機,抓好《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認真落實各項監管措施,逐步構建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與經營業績緊密聯系、與職工收入差距合理的分配格局。
二是加快推進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工作進程,積極探索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辦法,做好本年度監管企業工資調控工作。
三是嚴格執行收入(ru)分配重大事項審核(he)報告制(zhi)(zhi)度,進一步規范監管企(qi)(qi)業收入(ru)分配管理(li)(li),完(wan)善企(qi)(qi)業分配管理(li)(li)制(zhi)(zhi)度,指(zhi)導監管企(qi)(qi)業認真做(zuo)好建立健全(quan)職工工資正常(chang)增長機(ji)制(zhi)(zhi)、規范完(wan)善工資支付制(zhi)(zhi)度、落實最低工資保障制(zhi)(zhi)度的工作(z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