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dong)國(guo)資委 發布(bu)時(shi)間:2012-08-25
一是進一步完善和規范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結合2010年調研情況和企業負責人三年任期屆滿的時機,抓好《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認真落實各項監管措施,逐步構建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與經營業績緊密聯系、與職工收入差距合理的分配格局。
二是加快推進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工作進程,積極探索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辦法,做好本年度監管企業工資調控工作。
三是嚴格(ge)執行收入分(fen)配重大事項審核報告制(zhi)度,進(jin)一步規范(fan)監管(guan)企(qi)(qi)(qi)業收入分(fen)配管(guan)理,完善企(qi)(qi)(qi)業分(fen)配管(guan)理制(zhi)度,指導監管(guan)企(qi)(qi)(qi)業認真做(zuo)好建立健全職工(gong)(gong)工(gong)(gong)資正常(chang)增長機制(zhi)、規范(fan)完善工(gong)(gong)資支付(fu)制(zhi)度、落實最低工(gong)(gong)資保障(zhang)制(zhi)度的工(gong)(gong)作(z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