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wen)章來源:江(jiang)蘇國(guo)資委 發布(bu)時間(jian):2013-03-28
近期,鎮江市國資委組織對119家市屬改制企業進行專項履約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鎮江市國資委及時梳理并反饋企業,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一是對未辦理職工經濟補償金保全手續的17家企業逐一下達書面整改通知,督促限期辦理到位。
二是對用股權、設備保全的16家企業,要求盡可能地創造條件改用土地或廠房等不動產進行置換。
三是對至今(jin)仍未與國(guo)投(tou)公(gong)司或主管局(ju)簽訂剝離(li)、核(he)銷資(zi)產處置(zhi)協(xie)議(yi)的(de)23家企業,要求限期辦理相關手(shou)續(xu)。同(tong)時(shi),鎮江市國(guo)資(zi)委(wei)將與相關職(zhi)能(neng)部門加強溝通協(xie)調,構(gou)建改制(zhi)企業后(hou)續(xu)監管的(de)共管機制(zhi),切實維護職(zhi)工合法(fa)權(quan)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