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wei) 發布時間(jian):2013-07-11
6月28-29日,山東省國有產權管理工作會議在濟南召開,會議傳達了全國國有產權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總結了2011年產權管理工作,安排部署了2012年及今后一段時期的產權管理工作。對《山東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和《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講解,對產權轉讓管理、產權管理信息系統及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管理信息系統應用進行了培訓。省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李紅同志出席會議并講話,全省各市國資監管機構分管領導、產權和評估科(處)負責人、山東產權交易中心及各辦事處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李紅在講話中總結了2011年各市國資監管機構的產權管理工作,充分肯定了各市在加強產權管理、優化產權配置等方面取得的成績,各市產權管理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國有產權集中統一監管取得積極進展,產權管理信息化監管體系初步建立,監管企業產權結構日趨合理、管理水平不斷提升。同時提出當前產權管理工作與“國資監管上新水平,國企發展上新臺階”目標要求仍有不少差距,還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李紅指出,各市2012年要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以《條例》實施為契機,創新產權管理方式;二是以信息化建設為手段,構建全方位動態監管體系;三是以新產權登記辦法實施為支撐,夯實國有資產監管基礎;四是以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為目標,提升監管企業發展質量;五是以規范股東行為為主線,推動國有企業平穩較快發展;六是以完善境外產權管理方法為措施,實現境內外一體化監管;七是以加強產權市場監督指導為目的,確保產權交易規范運作。
李(li)紅(hong)強調,各市要規范(fan)資(zi)產(chan)(chan)評估(gu)管理(li),嚴格依據制度規范(fan)實(shi)施管理(li),在審核中關注評估(gu)結果的(de)合理(li)性,層層落(luo)實(shi)審核責任;產(chan)(chan)權交(jiao)易機構要規范(fan)運作,進一步(bu)加(jia)強產(chan)(chan)權公開轉讓的(de)程序(xu)化、規范(fan)化建設;要積極推(tui)動實(shi)物(wu)(wu)資(zi)產(chan)(chan)進場交(jiao)易,制定本市履行(xing)(xing)出資(zi)人(ren)職責的(de)企業(ye)實(shi)物(wu)(wu)資(zi)產(chan)(chan)轉讓的(de)規定、辦(ban)法(fa),對履行(xing)(xing)出資(zi)人(ren)職責的(de)企業(ye)實(shi)物(wu)(wu)資(zi)產(chan)(chan)轉讓行(xing)(xing)為進行(xing)(xing)監(jia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