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發布(bu)時間:2009-10-17
近日,國電龍源電力集團公司與和田地區行政公署簽署了和田地區太陽能開發利用項目協議書。按照協議書約定,龍源集團將在“十一五”期間,在和田地區開發建設太陽能項目20兆瓦,“十二五”期間繼續開發30兆瓦。和田地區政府協調提供項目建設用地,并確保項目享受當地最優惠的招商引資政策。9月18日,龍源電力集團公司與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簽署了10兆瓦太陽能光伏電站開發建設投資協議。
2007年11月22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大型并網光伏示范電站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龍源集團迅速做出反應,2008年初在新疆、內蒙等省份開展前期準備工作,編制了預可行性研究報告,通過專家評審后報送當地政府。
在地方政(zheng)府的大力(li)支持下,龍(long)源集團已委(wei)(wei)托(tuo)編制完成(cheng)了和田10兆瓦太陽能光伏示范電(dian)(dian)站項目預可研(yan)報(bao)告(gao),取(qu)得相關支持性文件后(hou)上(shang)報(bao)新疆自治區發改委(wei)(wei),并將轉報(bao)國家發改委(wei)(wei)申請立項。項目計劃(hua)總投資(zi)51493萬元,計劃(hua)于2009年開工(gong)建設,當年建成(cheng)投產發電(dian)(dian)。項目建成(cheng)后(hou),每年上(shang)網電(dian)(dian)量約(yue)1500萬千瓦時,可部分(fen)緩解和田地區的電(dian)(dian)力(li)供(gong)應緊張局(ju)面(m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