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si) 發布時間(jian):2014-08-26
8月23日,中國石油與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簽署關于尼日爾阿加德姆(Agadem)項目權益轉讓交割確認書。
中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公司總經理薄啟亮與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采事業部執行長吳榮章分別代表雙方簽字。這是中國石油與臺灣中油歷經3年協商,在海外上游項目合作中取得的重大突破,是海峽兩岸在能源領域合作交流的重大進展,也為今后更廣泛的油氣戰略合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簽字儀式前,雙方進行了工作會談。中國石油表示,雙方通過在該項目上的反復溝通、多次交流,增強了互信。交割后,中國石油將建立和完善財務臺賬和信息分享機制,與臺灣中油進一步加強溝通交流。希望雙方按照國際規范共同推動阿加德姆項目油氣業務的正常運行,進一步實現項目的規模有效發展。中國石油將以項目權益轉讓完成為契機,鞏固和擴大上游領域的合作成果,探討各種方式、多個領域的合作,努力使合作更加務實高效,為兩岸和平發展和人民福祉做出應有貢獻。臺灣中油表示,項目交割后,臺灣中油將盡最大努力配合中國石油做好這個項目的各項工作,以期實現更好的開發效果和經濟效益。
2008年(nian)(nian)6月2日,中國(guo)石(shi)油與(yu)尼(ni)日爾政府簽署(shu)了阿(a)加(jia)德姆區(qu)塊產品分(fen)成(cheng)(cheng)合同。2011年(nian)(nian)9月30日,項目(mu)(mu)一(yi)期100萬噸(dun)上(shang)中下游一(yi)體(ti)化工(gong)程建成(cheng)(cheng)投(tou)產。近(jin)年(nian)(nian)來,這個(ge)項目(mu)(mu)勘(kan)探工(gong)作連年(nian)(nian)取得(de)重大突破,原油外輸的資源基礎進一(yi)步穩定堅實(shi)。此次權(quan)益轉讓(rang),是中國(guo)石(shi)油向臺灣中油轉讓(rang)阿(a)加(jia)德姆項目(mu)(mu)上(shang)游區(qu)塊包括勘(kan)探、開(kai)發(fa)和油田至煉(lian)廠管道20%的合同權(quan)益。轉讓(rang)后,中國(guo)石(shi)油、臺灣中油和尼(ni)日爾政府在(zai)這個(ge)項目(mu)(mu)上(shang)游區(qu)塊所占權(quan)益分(fen)別為(wei)65%、20%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