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yuan):中國高新(xin)投資集團公司 發布時(shi)間(jian):2007-01-25
高新集團超額完成2001年-2005年戰略發展規劃目標
2000年,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頒布實施了《2001—2005年發展規劃》,五年來,高新集團全體職工圍繞《規劃》制定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目標,積極深化企業內部改革,不斷調整和優化資產結構,主動實施國有資產戰略性重組,進一步壯大主業經營,高新集團生產經營保持了持續穩定健康的增長態勢。
1、《規劃》目標全面超額完成。
主營業務收入大幅增長。主營業務收入由2000年6.62億元,增至2005年的27.2億元,增長了 310%,平均年遞增32.7%。
資產規模穩步擴張。2005年的資產總額達到46.1億元,比2000同口徑增加了29億元。
所有者權益同步提高。2005年的凈資產額達到28.1億元,同口徑對比增加了17億元;2001-2005年資產負債率一直穩定在20%-30%左右;2005年集團公司本部的負債率不足6%。
進出口貿易迅速增長。預計2005年將達到12000萬美元,增長近6倍。
利潤總額穩步增長。在五年累計消化15560萬元不良資產的基礎上,2005年利潤總額達到5871萬元,比2000年增長1倍。
2、三大主業定位明確。
在充分發揮政策性投資職能的同時,穩健發展,努力尋求帶動、引導社會資金投資高新技術產業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兩者協調的良性循環路徑。一方面認真履行高技術產業化國債項目國家出資人代表職能,帶動、引導社會資金投資高新技術產業,同時,加大資金投入,培育和發展了一批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市場市場影響的高新技術企業;另一方面運用資產經營和管理手段,全面整合集團業務結構和資產結構,改善資產質量,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五年來,集團公司形成了高新技術產業投資、資產管理與資本經營、相關貿易與服務等三大主業,是目前國內規模最大的專業從事高新技術產業投資的企業。
第一主業:高新技術產業投資
截至2005年底,高新技術產業投資領域資產總額28.67億元,占公司資產總額59.05%;與2000年底相比,資產總額增加了21.63億元,比重提高了41.5%;2005年高新技術產業領域的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占集團公司比重分別達到81.16%和73.25%;集團公司投入高新技術產業項目資金15億元,吸引社會資金190億元,以1元國家投資帶動了近13元的社會資金,乘數效應十分明顯。2005年底,集團公司控股高新技術企業5家,其中,2家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3家是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資產總額合計16.61億元;參股的高新技術企業45家,投資額3.4億元;還有高技術產業化國債項目中債權1.28億元、未確權項目 9.05億元。
第二主業:資產管理與資本經營
截至2005年底,資產管理與資本經營主業資產總額16.44億元,占公司總資產的33.85 %。集團公司通過資產管理與資本經營業務,一方面從收購股權、培育、轉讓退出這一經營流程中獲得投資收益,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另一方面,充分發揮股權經營優勢,在股權流動中改善資產結構,優化資產質量,擴張資產規模。這五年中,集團公司已成功地經營了27個企業股權,現在還有18家控股企業和56家參股企業正處于培育中。
第三主業:相關貿易與服務
為更好地支持和配合輕紡產品出口基地項目建設,從1997年起,集團公司取得進出口經營權,開展保稅倉儲、進出口貿易等配套業務。隨著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成為主業,輕紡出口專項投資形成的保稅倉儲和國際貿易業務逐步轉向配合高新技術企業開展業務。截至2005年底,相關貿易與服務主業資產總額3.45億元,占公司資產總額的7.1 %;主營業務收入4.73億元,占公司主營收入的17.4%,成為集團公司主業整體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3、資產管理業務成績顯著。五年來,積極創新政策性資產管理手段,利用資產置換、債務重組、法律訴訟等有效方式,共計回收資金5.27億元,為集團公司的發展提供了較好的資金條件。
4、資產質量進一步提高。集團公司大力收縮戰線,降低投資風險和減輕包袱。整體轉讓或退出了20家企業的股權,收回資金7639萬元;清盤、注銷了一些不良債權,共核銷壞帳15560萬元,改善了公司資產結構。同時,以現有企業為基礎,通過加大投入、加強管理等多項措施,逐步培育并形成高新張銅、寧波貨柜、湖南惠同、高新凱特、內蒙福瑞等高新技術優勢企業。
5、逐步完善了運行機制。現在集團公司控股、參股的72家企業都按公司制進行了規范,對具備條件的控股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讓主要經營者、經營班子和技術骨干持股,使企業的經濟效益與經營者、職工個人利益直接掛鉤,增強了企業活力,保證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6、健全了監管體系。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近幾年來,集團公司全面修改了公司制度、辦法、規定、細則等67項,基本建立了按系統、分層次、程序化、責任制的管理體系。
7、加強了法律風險管理。集團公司按照國資委加強中央企業法律管理的指示精神,加強法律專業人員力量,建立了一套防范內部責任不清、決策草率、監管失控、法律審核把關不嚴的制度體系,逐步實現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8、企業穩定,生產、經營環境良好。五年來,高新集團所屬的20家全資、控股企業內部穩定,沒有發生過群體事件,沒有發生大的安全事故,為整個集團生產、經營的快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