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長(chang)江航(hang)運(yun)(集團)總(zong)公司 發布時間:2007-03-16
中國長航抓好企業法人代表安全責任落實
近日,中國長江航運集團召開2006年安全工作會,把企業法人代表安全責任落實作為安全工作的重點,為集團新一年及“十一五”期的跨越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環境。
中國長航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國資委、交通部等指示精神,以及《安全生產法》的要求,明確提出“企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廠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第一責任,黨委書記對安全工作負監督保證責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負具體領導責任”,并正在擬定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實施辦法,制定企業法定代表人、黨委書記、分管領導各有側重,分工配合的責任體系。
中國長航重點從責任分解、戰略配套、投入保障、事故查處、干部任用等方面,落實企業法人代表安全責任,并積極推進安全戰略管理、深化事故隱患整改、細化安全應急預案、強化人才培訓、落實安全業績考核、繼續探索安全文化建設、創新安全管理手段等七項工作,力爭單位海損達到同行業先進標準,為集團改革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