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華電集(ji)團公(gong)司 發布時(shi)間:2013-09-12
9月7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冀發改能源[2012]1121號文,正式批復河北華電石家莊鹿華熱電公司兩臺機組容量由30萬千瓦變更為33萬千瓦。
自投產以來,鹿華一期工程兩臺機組因未獲得省發改委的33萬千瓦容量變更批復,一直按30萬千瓦容量商業運行。不僅調度電量少,而且輔機運行工況點也偏離經濟運行值,對機組的安全、經濟運行均帶來不利影響。
“雙提(ti)升”活動轉型至第二(er)階段以(yi)來(lai),鹿華(hua)公(gong)司(si)高(gao)度重視此項工作,以(yi)此作為(wei)提(ti)升效益的一個“利潤點”,在全員的不(bu)懈努(nu)力(li)下(xia),終于獲取了省(sheng)發改委(wei)的批文。下(xia)一步,河北省(sheng)電力(li)公(gong)司(si)調(diao)度中心將會按(an)照33萬千瓦容(rong)量調(diao)用該公(gong)司(si)機組(zu),有望(wang)將該公(gong)司(si)年度電量計劃調(diao)增(zeng)1.1億,約增(zeng)加年利潤1100萬元,同時(shi)可以(yi)提(ti)高(gao)機組(zu)的經(jing)(jing)濟性,對鹿華(hua)公(gong)司(si)完成今(jin)年的經(jing)(jing)營(ying)任務(wu)起(qi)到(dao)積(ji)極的促進(jin)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