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lai)源:中(zhong)國華(hua)電集團公司 發布(bu)時(shi)間:2013-09-12
9月7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冀發改能源[2012]1121號文,正式批復河北華電石家莊鹿華熱電公司兩臺機組容量由30萬千瓦變更為33萬千瓦。
自投產以來,鹿華一期工程兩臺機組因未獲得省發改委的33萬千瓦容量變更批復,一直按30萬千瓦容量商業運行。不僅調度電量少,而且輔機運行工況點也偏離經濟運行值,對機組的安全、經濟運行均帶來不利影響。
“雙(shuang)提(ti)升”活動轉(zhuan)型至(zhi)第二階段(duan)以(yi)來(lai),鹿華公司高度重視(shi)此項工作(zuo)(zuo),以(yi)此作(zuo)(zuo)為提(ti)升效(xiao)益的(de)一個(ge)“利潤點”,在全(quan)員的(de)不(bu)懈努力(li)下,終于獲取了省(sheng)發(fa)改委的(de)批文。下一步(bu),河(he)北省(sheng)電力(li)公司調度中心將會按照33萬千瓦容量調用(yong)該公司機組,有(you)望將該公司年度電量計劃調增1.1億,約(yue)增加年利潤1100萬元(yuan),同時(shi)可(ke)以(yi)提(ti)高機組的(de)經濟性,對鹿華公司完成今年的(de)經營任務(wu)起到積極(ji)的(de)促進作(zuo)(zuo)用(y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