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核工業(ye)集(ji)團公(gong)司(si) 發(fa)布時間(jian):2012-08-31
8月29日,田灣核電站乏燃料運輸長期服務協議簽字儀式在京舉行,江蘇核電有限公司與中核清原環境技術工程公司雙方本著合作共贏的精神,就田灣核電站乏燃料外運事宜,達成了長期合作協議。這是繼《核電站乏燃料處理處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發布以來,我國簽訂的首個核電站乏燃料外運服務協議,對我國核電站乏燃料外運工作有著重要示范意義。
中核集團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楊長利,中核集團總經理助理、中核核電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樺出席了簽字儀式。江蘇核電有限公司總經理吳秀江,中核清原環境技術工程公司總經理劉振河分別代表雙方簽訂協議。
陳樺在致辭中指出,這次協議的簽署,踐行了中核集團集團化運作、專業化運營的理念和方針,并把它建成一個可付諸實踐的平臺。這同時也是核電廠乏燃料外運工作的一個新起點,雙方的共同協作,必將推動核電事業的發展。
據了解,自2010年財政部、發改委、工信部聯合發布核電站乏燃料處理處置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來,中核集團一直在積極研究如何在新形勢下組織專業公司,為核電事業的發展,做好服務和保障工作。田灣核電站乏燃料運輸長期服務協議的簽署,正是在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下,經雙方共同商議起草,并在中核集團認可下達成的。此次江蘇核電有限公司與中核清原環境技術工程公司達成長期合作協議,明確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為田灣核電站的長期安全運行打下了重要基礎。同時,對促進集團產業鏈的形成,實現集團內的合作共贏有著重要的示范作用。
江蘇核電有(you)限公(gong)司(si)(si)作為(wei)田灣核電站(zhan)(zhan)業(ye)(ye)主(zhu),全面負責田灣核電站(zhan)(zhan)建(jian)(jian)設(she)管理和建(jian)(jian)成后的商業(ye)(ye)運(yun)行(xing)。中(zhong)核清原環境技術工程公(gong)司(si)(si)為(wei)國內唯一具備乏燃料(liao)運(yun)輸資質和豐富經驗的專業(ye)(ye)化公(gong)司(si)(si),并擁有(you)109萬(wan)容器公(gong)里安(an)全運(yun)行(xing)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