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wen)章來源:上海寶(bao)鋼集團公司(si) 發布(bu)時間(jian):2005-09-24
寶鋼股份公布增發新股細化方案
9月21日,寶鋼股份公司董事會通過了有關細化增發新股方案的決議,決定在9月27日召開股東大會批準公司新股增發及其它相關議案后,實施增發方案。9月22日,寶鋼股份公布了增發新股細化方案。
寶鋼股份介紹了實施本次增發方案的5個方面情況。定向增發和社會公眾增發的比例:確定向上海寶鋼集團公司定向增發國有股占增發總股數的60%,向社會公眾增發部分占增發總股數的40%。向流通股股東的配售:本次增發中,原流通股股東按增發確定的股權登記日(將在增發招股意向書中確定該股權登記日)收市后登記在冊的持股數量,以10:10的比例享受優先認購權。增發定價機制:本次增發價格的確定將以上述股權登記日前30個交易日收盤價的算術平均值為基準,詢價區間將為該基準值的80%-85%。向戰略投資者配售:在向社會公眾增發的部分中,扣除原流通股股東優先認購的部分后,剩余的部分將以適當的比例向戰略投資者配售,但戰略投資者持有本次增發股份的鎖定期為不少于三年。發行時機:寶鋼股份將充分考慮全體流通股股東的利益,并根據公司管理層的合理判斷在有利時機實施本次增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