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寶鋼集團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07-12-20
寶鋼股份出臺"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寶鋼股份12月19日發布公告:公司三屆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此次出臺的"限制性股票計劃"立足"建成全球最具競爭力鋼鐵企業"的戰略目標,以保護股東利益和提升股東價值為使命,著眼長期利益協同,對標境內外優秀企業,追求優于同業的業績表現,將在授予、解鎖、自籌資金等環節多重約束下,授予激勵對象適量限制性股票。
隨著國家有關部委關于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相關政策的頒布實施,國內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建立長期激勵機制的環境日趨成熟。同時,已經順利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寶鋼股份也已具備了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在借鑒國外成熟市場實施股權激勵的有益經驗,并分析行業規律和公司實際情況后,寶鋼股份選取了"限制性股票"的模式,突出對激勵對象貢獻的衡量,實現有效激勵。
在業績考核目標的設定上,寶鋼股份堅持與國際一流鋼鐵企業對標,計劃從境內外可比鋼鐵企業中分別選擇不少于5家上市公司作為對標企業,并按照50∶50的比例設定境內外對標企業指標權重。在超越境內外優秀同行的前提下,寶鋼股份將以凈資產現金回報率為業績指標,授予激勵對象適量限制性股票,以此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促進股東價值最大化。
寶鋼股份"限制性股票計劃"在國家法律法規框架內,融合了業績股票、股票期權等其它股權激勵模式的特點,體現了適度的激勵性和較強的約束性。公司激勵計劃規定授予激勵對象股票的多少將由公司業績指標和個人績效雙重考核結果決定。同時,每位激勵對象的股權激勵額度不得超過本人總薪酬(含股權激勵收益)的一定比例,其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股權激勵額度比例上限為30%。根據激勵約束并重的原則,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需按50%的比例自籌資金參與計劃,一并鎖定和解鎖。每期"限制性股票計劃"設置了兩年的鎖定期和三年的解鎖期,兩年鎖定期滿后,需根據市值考核情況來決定解鎖與否,以及解鎖的進度和比例,這將使激勵對象股權收益的大小與公司股價的長遠表現直接相關,有效地協同了激勵對象和股東的利益。此外,寶鋼股份"限制性股票計劃"將在一個計劃框架下,根據業績目標完成情況,3年內分3期授予,按期鎖定,分批解鎖,以促使激勵對象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為實現公司業績目標,持續提升公司股票市值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