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wen)章來源:神華(hua)集團有(you)限(xian)責任公司(si) 發(fa)布時(shi)間:2015-12-11
近日,神華與印尼PJB公司和印尼EMM公司在印尼雅加達簽訂印尼南蘇二期擴建項目聯合體協議。聯合體協議的簽定,明確了各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和工作范圍,為成立合資公司和項目推進奠定了基礎。
印尼南蘇煤電項目位于印尼南蘇門答臘省Muara Enim縣境內,距省會巨港市西南約100公里。一期安裝2臺150MW燃煤機組,已于2011年投產,配套年產量210萬噸露天煤礦。二期項目擬在一期項目北端預留場地上擴建2臺350MW超臨界燃煤機組;燃用南蘇地區低熱值、高水分褐煤,年耗原煤量約523萬噸;擬接入275KV Betung和Muara Enim變電站;項目計劃2016年開工,2019年投產。二期擴建項目為IPP(獨立發電商)項目,由中國神華、印尼PJB公司(印尼國家電力公司子公司)和印尼EMM公司共同組建合資公司開發本項目,三方分別占股60%,20%和20%。此外,按照印尼電站直接指定項目申請程序,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并由中國神華、印尼PJB公司和印尼EMM公司組成的聯合體向印尼國家電力公司PLN提交了項目直接指定申請。
目(mu)(mu)前,南(nan)蘇(su)二期項(xiang)(xiang)目(mu)(mu)聯合體(ti)已向(xiang)印尼(ni)國(guo)家(jia)電力公司PLN報送聯合體(ti)協議及項(xiang)(xiang)目(mu)(mu)可研(yan)報告(gao),提出項(xiang)(xiang)目(mu)(mu)申(shen)請,標志著南(nan)蘇(su)二期項(xiang)(xiang)目(mu)(mu)取得了實(shi)質(zhi)性進(jin)展。PLN公司將(jiang)于近(jin)期向(xiang)印尼(ni)礦能部提交(jiao)項(xiang)(xiang)目(mu)(mu)直接指定申(shen)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