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政策(ce)法規局 發(fa)布時間:2012-09-23
9月20日,國務(wu)院國資(zi)委召開中(zhong)央(yang)企(qi)業法制(zhi)工(gong)(gong)作會議,總結中(zhong)央(yang)企(qi)業法制(zhi)工(gong)(gong)作第二(er)個(ge)三(san)年(nian)目標完成情況,表彰中(zhong)央(yang)企(qi)業法制(zhi)工(gong)(gong)作先進(jin)單位和(he)個(ge)人,部署今后三(san)年(nian)中(zhong)央(yang)企(qi)業法制(zhi)工(gong)(gong)作。國資(zi)委主(zhu)任王勇對這次(ci)會議做(zuo)出(chu)重(zhong)要(yao)批示,國資(zi)委副主(zhu)任黃淑和(he)出(chu)席(xi)會議并做(zuo)重(zhong)要(yao)講話。

王勇在批示中指出,近年來中央企業通過連續實施兩個法制工作三年目標,企業法律意識進一步增強,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取得明顯進展。中央企業廣大法律工作者開拓創新、扎實工作,為保障企業依法決策和依法經營管理作出了積極貢獻。
王勇強調(diao),中央(yang)企(qi)業(ye)法(fa)制工作要(yao)緊緊圍繞“做強做優中央(yang)企(qi)業(ye)、培育具有(you)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yi)流企(qi)業(ye)”這(zhe)一(yi)核心目標(biao),認(ren)真(zhen)組織實(shi)施第三個三年目標(biao),切(qie)實(shi)做好企(qi)業(ye)改革、并(bing)購重組、轉型升級、境外投資等重點領(ling)域(yu)的法(fa)律(lv)風(feng)險(xian)防范工作,為打造世界一(yi)流企(qi)業(ye)提供堅實(shi)的法(fa)律(lv)保(bao)障。

黃淑和在講話中指出,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二個三年目標得到全面實施并取得顯著成效。截至2011年6月底,在120戶中央企業中,有117戶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占98%。在1155戶中央企業重要子企業中,有1058戶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占92%。中央企業規章制度法律審核率平均達到97.3%,經濟合同法律審核率平均達到98.1%,重要決策法律審核率平均達到99.4%。三年期間,中央企業歷史遺留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有75%已得到妥善解決,因違法違規引發的新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已極少發生。
黃淑和指出,通過實施第二個三年目標,中央企業法制工作邁上了一個新臺階。一是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的理念進一步增強,合規文化成為企業共同的價值追求;二是企業法律顧問組織體系進一步健全,隊伍建設明顯加強;三是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不斷推進,法律管理工作逐步深化;四是企業法制工作領域不斷拓寬,在支撐保障企業經營發展中的作用進一步顯現。
黃淑和指出,中央企業法制工作能夠取得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主要得益于始終做到了“六個堅持”。一是堅持立足于中央企業改革發展全局,科學謀劃企業法制工作總體目標。二是堅持適應中央企業發展新階段新要求,及時更新企業法制工作理念。三是堅持從中央企業提升市場競爭力的高度,明確將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作為企業法制工作的核心。四是堅持突出中央企業依法科學決策的重點,始終將總法律顧問制度作為推進企業法制工作的有力抓手。五是堅持法律管理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有效融合,明確將法律審核率作為衡量企業法制工作水平的關鍵指標。六是堅持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內外聯合,努力形成推動工作的大合力。
黃淑和強調,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的總體要求是:緊緊圍繞做強做優中央企業、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的大目標,按照“完善提高”的總體要求,力爭再通過2012年-2014年的三年努力,著力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總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管理工作體系,加快提高法律顧問隊伍素質和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中央企業及其重要子企業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的法律審核率全面實現100%,總法律顧問專職率和法律顧問持證上崗率均達到80%以上,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完整鏈條全面形成,因企業自身違法違規引發的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基本杜絕,為培育世界一流企業提供堅強的法律保障。
黃淑和提出,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的重點任務是:圍繞“一大目標”,著力“三個完善”,加快“兩個提高”。即:圍繞“一大目標”,抓好企業法制工作與企業轉型升級、企業科技創新、企業國際化經營、企業精細化管理、企業和諧發展的有效融合,充分發揮企業法制工作在培育世界一流企業中的支撐保障作用;著力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和企業法律管理工作體系,推動中央企業法制工作不斷深化;加快提高企業法律顧問隊伍素質和企業依法治企能力,提升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的層次和水平。
黃淑和要求,要切實采取有力措施,確保中央企業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順利實施。一要高度重視第三個三年目標的組織實施;二要抓緊制定第三個三年目標的具體實施方案;三要切實將第三個三年目標要求延伸到重要子企業;四要進一步創新落實第三個三年目標的方式方法;五要深入推進有利于落實第三個三年目標的合規文化建設。
黃淑和還表示,為進一步加大對中央企業落實法制工作第三個三年目標的指導推動工作,國務院國資委將采取定期通報、嚴格問責、加強培訓、推進交流協作等多種措施,與中央企業上下聯動,不斷開創企業法制工作新局面。
中央國(guo)家機關(guan)、國(guo)務院國(guo)資(zi)委有關(guan)廳局(ju)領(ling)導及中央企業法律部門負責人300余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