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改革局(ju) 發布(bu)時間:2014-04-01

3月25日下午,國資委召開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核集團)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會議。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出席會議并講話,監事會主席潘良,中組部干部五局和國資委企業改組局、企干一局、監事會有關辦事處負責同志出席了會議。邵寧代表國資委向中核集團的5位外部董事頒發了聘書。中核集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孫勤代表中核集團與外部董事簽訂了服務合約。
邵寧指出,中央企業建設規范董事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符合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貫方針政策,符合企業穩定發展的內在規律和要求,更是為中央企業的市場化、國際化,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做優做強提供動力保障和制度基礎。幾年來中央企業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取得積極進展,董事會規范運作的制度體系基本形成,試點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發生實質性變化,董事會在制定企業發展戰略、防范風險和深化企業改革等方面較好地發揮了作用。
邵寧要求,中核集(ji)團要以建設規(gui)范董事(shi)會(hui)為契(qi)機(ji),充分(fen)發(fa)揮外(wai)部董事(shi)和(he)內部董事(shi)的(de)組合優勢,推進中核集(ji)團創新(xin)發(fa)展,不(bu)斷提(ti)升企(qi)業的(de)核心競爭力。中核集(ji)團董事(shi)會(hui)要切(qie)實(shi)履(lv)行職責,建立(li)和(he)完善規(gui)章制度,進一(yi)步(bu)深化企(qi)業改(gai)革,堅持安全發(fa)展,不(bu)斷提(ti)高集(ji)團管控能力,持續(xu)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孫勤董事長代表中核集團董事會發言,表示建設規范董事會是中核集團改革發展的客觀要求,是企業做強做優的體制機制保障。5名外部董事進入中核集團董事會,將大大改善中核集團決策結構,為中核集團提高決策水平、加快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推動力。要結合企業實際,扎實推進建設規范董事會工作,實現中核集團的創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