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wen)章來源:國(guo)資委(wei)研究室 發布時間:2009-04-30
各中央企業及有關單位:
近日,我委收到來電來函,詢問有關國資委研究中心和人民論壇雜志社舉辦“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論壇”的問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國有企業改革發展與企業社會責任論壇”及“國有企業社會責任突出貢獻獎”評獎活動未經我委批準,目前,我委已通知國資委研究中心停止開展此項活動。
今后,以(yi)國資(zi)委名義舉辦(ban)的有關(guan)活動以(yi)國資(zi)委辦(ban)公廳或以(yi)國資(zi)委黨委辦(ban)公室正式(shi)通知(zhi)為準。如需查(cha)詢,可致電我委有關(guan)廳局(ju)。
國資委辦公廳
二〇〇八(ba)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