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研(yan)究局 發布時間(jian):2013-05-31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文件
國資廳發研究〔2012〕49號
關于成立國資委(wei)中(zhong)央企業社會責任
指導委(wei)員會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委內各廳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指導,推動中央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決定成立國資委中央企業社會責任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指導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在國資委和國資委黨委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有關精神,研究審議國資委及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研究制定國資委推進社會責任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國資委推進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中央企業建立完善社會責任工作體制和制度。
二、指導委員會的組成
主 任:邵 寧 國資委副主任
副主任:彭華崗 國資委研究局局長
成 員:楚序平 國資委研究局副局長
劉玉岐 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副局長
廖家生 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副局長
李燕斌 國資委企業分配局副局長
段曉鋒 國資委綜合局副局長
韓 天 國資委宣傳工作局副局長
張相紅 國資委群眾工作局副局長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指(zhi)(zhi)導委(wei)員會(hui)下設辦公(gong)室,辦公(gong)室設在研究局。指(zhi)(zhi)導委(wei)員會(hui)辦公(gong)室的主要職責(ze)是貫徹(che)落實國(guo)資(zi)委(wei)和國(guo)資(zi)委(wei)黨委(wei)關于(yu)中央企業(ye)(ye)社會(hui)責(ze)任(ren)工(gong)作的各(ge)項部(bu)署和指(zhi)(zhi)導委(wei)員會(hui)的各(ge)項工(gong)作要求,負責(ze)指(zhi)(zhi)導推動中央企業(ye)(ye)社會(hui)責(ze)任(ren)日常工(gong)作。辦公(gong)室主任(ren)由(you)彭華(hua)崗同志兼任(ren)。
國務院(yuan)國有資產監督(du)管(guan)理委員會辦(ban)公廳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