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yuan):收(shou)益管理局 發布時間:2018-04-25
各中央企業: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資發改組〔2014〕9號)、《關于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補助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資〔2015〕69號)和《關于做好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財資〔2017〕7號),現就做好2017年困難(nan)中央企業棚(peng)戶區改(gai)(gai)造(以下簡(jian)稱(cheng)棚(peng)改(gai)(gai))配套設(she)(she)施建設(she)(she)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申(shen)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tong)知如(ru)下:
一、申報條件和范圍
(一)申報范圍。承擔棚改任務的獨立工礦區、三線地區、資源枯竭型城市中央企業或2016年虧損中央企業。
(二)申報條件。所申報的棚改項目需納入2017年地方棚改計劃。已納入2014-2016年地方棚改計劃,或納入2014年之前地方棚改計劃但截至2016年1月1日尚未完(wan)工,且在以(yi)(yi)前(qian)年(nian)度(du)未進行申報的棚(peng)改(gai)項目(mu),可進行補報。以(yi)(yi)前(qian)年(nian)度(du)已(yi)獲得(de)(de)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的棚(peng)改(gai)項目(mu)不得(de)(de)重復(fu)申報。
二、報告內容
(一)申報報告。報告名稱為《XX公司關于2017年困難中央企(qi)業(ye)棚(peng)(peng)戶(hu)區(qu)改(gai)造(zao)配套設(she)施(shi)建設(she)國(guo)有資本經營預(yu)算(suan)申報的(de)報告(gao)》。內容包(bao)括:企(qi)業(ye)棚(peng)(peng)改(gai)工作的(de)整體情況(kuang);每個申報項(xiang)目(mu)納入當(dang)地棚(peng)(peng)改(gai)計劃情況(kuang)、獲得其(qi)他(ta)政府補助情況(kuang)和企(qi)業(ye)承(cheng)擔配套設(she)施(shi)費(fei)用(yong)情況(kuang),項(xiang)目(mu)改(gai)造(zao)工作進展,以(yi)及集團初審情況(kuang)。
(二)申報報表。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棚戶(hu)區改(gai)造配套設施建(jian)設國有(you)資本(ben)經營預算補(bu)助(zhu)申報表(見(jian)附(fu)件),請到國資委(wei)網站資本(ben)運(yun)營與收(shou)益管理局子(zi)站下載該報表電子(zi)版。
(三)相(xiang)關證(zheng)明(ming)材料(liao)。
1.地方棚改計劃文件。
2.申報2014年之前地(di)(di)方棚改(gai)計劃(hua)且(qie)未(wei)完(wan)工項目的(de),須提(ti)供當地(di)(di)人民政府或(huo)有關(guan)部門(men)出具的(de)未(wei)完(wan)工證明。
3.以虧(kui)損企業進行申報的,須(xu)提供上年單戶審計(ji)報告。
4.以三(san)線地區(qu)(qu)和獨立工礦區(qu)(qu)進行(xing)申報,但是在改造計劃中未明(ming)確屬于三(san)線地區(qu)(qu)和獨立工礦區(qu)(qu)的,須提供當地人(ren)民政府或有關部門(men)出具(ju)的相關證明(ming)。
5.其他證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ge)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認真(zhen)(zhen)組織所屬企業申(shen)報,嚴(yan)格(ge)審核(he)把(ba)關,確保申(shen)報內容(rong)真(zhen)(zhen)實、準確。
(二)各中央企業以集團總部為單位,于5月31日前將申報報告、報表和相關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并附WORD、EXCEL和(he)PDF蓋章掃(sao)描(miao)電子版)報送國(guo)資委(wei)(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局(ju))。
附件:2017年困難中央企業棚戶區改造配套設施建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申報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