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zhang)來源:政策法規局 發布(bu)時間:2018-07-24
各中央(yang)企(qi)業普(pu)法辦(ban)公室(shi),各省(sheng)、自治區、直轄市(shi)及計劃單列市(shi)和新疆生產(chan)建設兵(bing)團國資(zi)委普(pu)法辦(ban)公室(shi):
現將《中(zhong)央(yang)宣傳部 司法(fa)部 全國(guo)普法(fa)辦公室關(guan)于開展尊法(fa)學法(fa)守法(fa)用法(fa)主題宣傳實踐活(huo)動的意見》(司發(fa)〔2017〕6號(hao))轉發(fa)給你們,請認真(zhen)遵照執行。
附件: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公室關于開展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主題宣傳實踐活動的意見
國務院國資委普法辦公室(shi)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