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政策法規局 發布時間:2014-11-27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普(pu)法(fa)辦發〔2013〕8號(hao)
關(guan)于轉發(fa)全國普法辦公(gong)室(shi)關(guan)于做好(hao)“六五”
普法中期(qi)先(xian)進(jin)集體和(he)先(xian)進(jin)個人通(tong)報表揚工
作(zuo)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資委普法辦公室,各中央企業普法辦公室:
近日,全國普法辦印發了《全國普法辦公室關于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通報表揚工作的通知》(普法辦〔2013〕19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單位做好“六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推薦工作。
現將《通知》轉發你們,請你單位嚴格按照推薦條件和程序,結合自身“六五”普法工作開展的實際情況做好先進單位、先進普法辦、先進個人、先進工作者的遴選,每個單位限推薦一個(名)。請于2013年12月2日下班前將推薦審批表(可在中國普法網下載)一式三份報送國資委普法辦。
聯(lian)系人:衣學(xue)東 63193367
王子(zi)巍 63193611
附件:
國務院國資委普法辦
2013年11月20日